学校主页  学院首页  学院介绍  专业介绍  党建工作  招生就业  校企合作  计算中心  产业研究院 

关于做好2010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工作的通知

2010年12月07日 16:55  点击:[]

鲁学助(2010)22号

各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省属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成功完成3批大规模发放,学生贷款陆续进入还款期。为适应不断增加的业务量,国家开发银行总行对还款业务流程及“生源地贷款系统”进行了改版升级。现就做好2010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正常还款

(一)还款金额

还款金额由当年应还本金及应还自担利息金额构成。每年11月21日起通过“生源地贷款系统”或“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

(二)工作流程

1、查询还款信息,通知学生还款。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贷款预结息日(11月20日)后,登录“生源地贷款系统”,通过“贷后管理”-“还款通知”查询本地区应还款学生明细及金额,并通过电话、邮件、短信、家访、即时通讯、在线提醒等有效联系方式与借款学生及(或)共同借款人取得联系,提醒按时还款事项(参照“沟通要点”部分)。对于未联系上的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应通过各种途径继续联系,确保取得联系并提醒告知相关事项。

2、登记联系记录。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登录“生源地贷款系统”,进入“贷后管理”-“还款通知”模块,选中一条记录,点击“生成联系记录”按钮后,在弹出的窗口中,登记“联系内容”、“联系方式”、“联系结果”、“逾期原因”、“沟通要点”等各项联系记录。其中,“联系类型”选择“毕业生”;“逾期原因”,除非有逾期贷款,否则一律选择“没有逾期”;“沟通要点”务必详细填写,若系统录入有字数限制,可简单罗列要点。

沟通要点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县资助中心提醒或告知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主要事项;二是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主要答复信息。资助中心应提醒或告知的事项主要包括:(1)及时更新系统中的联系方式;(2)督促学生于11月20日后及时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查询本年度应自担的本息金额;(3)按时还本付息(至少应于固定还款日前5日将本年度应还本息存于还款账户或充值到借款合同约定的“支付宝”账户);(4)按照人民银行要求,对于今后没有按时还本付息的学生信息将计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影响到学生今后的经济、信用行为(如就业、贷款申请、信用卡申请等)。(5)国家开发银行有权利通过诉讼程序向法院起诉违约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以便强制回收贷款。

3、还款归集。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登录“生源地贷款系统”,进入“贷后管理”-“本息回收”-“批量扣款”模块,将“结算日期”起始日选择“2010-12-20”进行查询。若“代理机构名称”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则还款归集具体操作如下:

(1)发出扣款指令。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固定还本付息日前5个工作日,在“生源地贷款系统”“批量扣款”模块下导出并打印《生源地助学贷款扣款明细表》(代理机构版),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一并提交邮政储蓄银行。

(2)扣收资金。邮政储蓄银行根据《生源地助学贷款扣款明细表》,在还本付息日从学生个人账户扣收相应款项,将资金经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结算账户转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专户。扣款完成后,邮政储蓄银行将“实扣金额”、“扣款日期”、“经办人”、“还款流水号”等信息填入扣款明细表中,加盖公章后,将纸质原件及电子版反馈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核对、导入扣款明细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收到《生源地助学贷款扣款明细表》表后,应尽快与结算账户资金进行核对,并于12月23日前将核对无误的电子表格导入“生源地贷款系统”。

(4)及时通知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客户经理进行确认扣款操作。

若“代理机构名称”为“支付宝(山东)”,还款归集工作将由“支付宝”系统自动完成。“支付宝”系统将根据“生源地贷款系统”扣款指令在固定还本付息日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扣划操作并通过短信、邮件反馈借款学生。

二、提前还款

(一)还款金额

提前偿还的贷款包括贷款本金和利息。其中,本金为一个借款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债务;利息按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期限计算,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

(二)工作流程

1、网上申请。借款学生于1月至10月的每月10日前在“学生在线系统”或入学前生源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网上申请)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并同时将足额资金存入还款账户或充值到借款合同约定的“支付宝”账户。

2、还款归集。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登录“生源地贷款系统”,进入“贷后管理”-“本息回收”-“批量扣款”模块,将“结算日期”起始日选择为当月20日进行查询。若“代理机构名称”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则还款归集具体操作如下:

(1)发出扣款指令。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固定提前还款日前5个工作日,通过“生源地贷款系统”导出并打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扣款汇总表》,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一并提交邮政储蓄银行。

(2)扣收资金。邮政储蓄银行根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扣款汇总表》在固定提前还款扣款日从学生个人账户扣收相应款项,将资金经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结算账户转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专户。扣款完成后,邮政储蓄银行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扣款汇总表》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一并反馈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核对、上报扣款情况。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收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扣款汇总表》后,应尽快与结算账户资金进行核对,并于当月23日前将核对无误的电子表格导入国家开发银行基层金融业务系统。

(4)及时通知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客户经理进行确认扣款操作。

若“代理机构名称”为“支付宝(山东)”,还款归集工作将由“支付宝”系统自动完成。“支付宝”系统将根据“生源地贷款系统”扣款指令在固定提前还款日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扣划操作并通过短信、邮件反馈借款学生。

正常还款和提前还款的其他系统操作,可参照《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手册(资助中心用户)》(见省学生资助管理网)。

各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认真组织所属县(市、区)全面做好各项工作,并加强工作监督与指导。各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为学生讲解正常还款和提前还款相关业务流程,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0一0年十二月七日

版权所有:山东职业学院 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23000号 邮编:250104 监督电话:0531-86942472
宣传统战部、信息中心制作维护  鲁ICP备09068550号-1   鲁公网安备 370112020004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