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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教集团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
2019-03-25 09:11   招生就业处 审核人:   (点击: )


为加强集团的建设和管理,成立山东省轨道交通职业教育集团理事会和职教集团工作机构。

(一)山东省轨道交通职业教育集团理事会(下称理事会)

理事会由各成员单位组成,任期四年。理事会是集团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设立名誉理事长三名,分别由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济南铁路局领导担任;设立理事长二名,分别由山东职业学院主要领导、济南铁路局分管领导担任;设立理事若干名;理事会设立秘书处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为有效。若理事不能出席会议,可委托他人出席。理事会讨论的重要问题应根据平等、公正、互利原则,进行充分友好协商,并以出席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的方式决定各项决议。

理事会具体职责如下:

1.制定和修改职教集团章程;

2.制订并审议职教集团年度工作方案;

3.审议通过会员单位的加入或退出;

4.审议通过职教集团理事提出的议案。

(二)山东省轨道交通职业教育集团工作机构

理事会下设秘书处和产业研究中心、校企合作中心和人才交流中心。秘书处和各工作委员会设在山东职业学院,办公场地和设备由该院提供。

1.秘书处及校企合作中心

秘书长:山东职业学院产学研结合处处长

副秘书长:济南铁路局教育处负责人

秘书处:负责处理集团日常事务。

校企合作中心主要负责校企合作项目管理、技术开发与创新、技术咨询与服务,为校企双方实现资源共享、专业与产业对接。

2. 产业研究中心

主任:山东职业学院教务处处长

副主任:济南铁路局总工程师室负责人

产业研究中心的日常工作由学院教务处负责管理,主要职责是围绕产业发展趋势,开展产业研究,为山东省轨道交通发展政策制定、集团内企业发展提供咨询和技术支持,为学校专业建设提供依据,促进教育教学改革。

3. 人才交流中心

  任: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主任

副主任:济南铁路局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负责人

人才交流中心的日常工作由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管理,主要职责是:搭建轨道交通人才交流平台,收集、反馈成员企业的用人信息,协调集团内部的人才供求关系,促进集团内部人力资源信息沟通,为校企人员互聘、技术服务搭接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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