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建设动态 | 通知公告 | 政策指导 | 理论探讨 | 申报材料 | 建设专栏 | 监控专栏 | 工作简报 | 资料下载 | 它山之石 
首页 > 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专栏 > 理论探讨 > 正文           ★★★
校企深度融合的探索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05-24 23:26:00

    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精神,参照国家高等职业教育“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的要求,如何“全面深化校企合作,以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创新为核心”将是未来中国高职教育的方向,才能真正发挥高职教育在服务区域经济的能力。目前,高职院校面向市场的办学体制机制,与行业企业紧密联系的体制机制尚未形成,校企合作的内涵不够丰富,导致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方面出现“雷声大、雨点小,协作多、融入少,对口少、监控弱,能力弱、行动缓,一头冷一头热”的现象。为解决这些问题,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在国家骨干院校建设中,积极创新办学体制机制,探索校企合作新途径,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校企深度融合的制约因素

       目前,高职院校在与企业合作过程中产生了诸多的矛盾和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如下:一是企业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希望学校伸出援助之手,提供人力资源支持,而学校需要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不能及时提供学生支援。二是学校校企合作的热情高,企业、政府的热情少。三是校企合作的过程是学校协作多,真正融入企业的少。四是顶岗实习的开展是流水线的多,专业对口的少,学校监控的力度较弱。五是企业希望学校提供技术研发、项目承接的支持与合作,而学校科研力量不雄厚,服务能力较弱,行动较缓。六是校企合作中企业投入较多,学校回报企业较少。

这些矛盾往往制约着学校与企业的深度融合,制约着学校的发展和企业的发展。透过这些矛盾,我们不难发现,校企深度融合的制约因素,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政府没有制定促进校企合作的保障制度,如《兼职教师课时费补贴制度》、《实训耗损补贴制度》、《实习实训安全责任分担政策》、《地方税收优惠政策》、《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法》。

2.企业缺乏长远发展观念,对校企合作认识不足。很多企业只希望获得廉价的劳动力和短暂的用工需求,不愿承担风险和社会责任。企业没有成为校企合作的主体,从而使得校企合作流于形式,无法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3.高职院校自身实力有限,影响力不大,对企业的吸引力不足。校企合作必须建立在互惠互利、双赢共进的基础之上,才能持续健康地发展。如果学校不能培养企业需要、实用、满意的人才,如果学校的教师不能提供高质量的社会服务、解决企业的技术难题和攻关项目,不能真正对企业的生产发展、经营和管理带来实际效益,就不能真正吸引企业参与到校企合作中来。

4.高职院校对校企合作的认识不深、理念滞后。很多高职院校把校企合作简单同等于常规的生产实习和实践教学,没有领会教育部的文件精神,没有把握高职院校发展的方向。

二、校企深度融合的途径

(一)建立“政府主导、行业企业参与、多方共建、合作办学”的办学体制。

校企合作实际上是学校与企业之间的一种资源交换,一种涉及不同社会与经济主体之间的社会合作,单靠学校一方主动出击是解决不了根本问题,没有政府的参与和支持,校企合作很难有长效保障。这是推进校企持久、深度合作的必然选择。为此,高职院校必须建立由政府、行业企业和学校共同组成的学校理事会。理事会由三方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确定学校发展规划,筹措办学经费,整合办学资源,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办学条件,制订并督促实施有利于校企合作、促进学校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政府、行业企业、学校三方共赢。政府作为投入主体,投入土地、资金,出台促进学校发展的政策,营造有利于学校发展的环境,在办学中起主导作用。通过类似于招商引资的办法,选择实力较为雄厚的企业以资金、设备、技术、人力资源投入办学,使企业成为办学主体之一,充分发挥企业在共同培养人才、合作促进就业、合作培训企业员工、合作技术研发中的重要作用。学校作为办学主体,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同时积极开展社会服务,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学校为理事会成员企业优先提供人力资源支持和技术服务,促进企业发展。政府、行业企业共建学校,政、企、校之间产生天然的必然联系,使三者结成发展的联合体。从体制上保障了校企合作,增强了办学活力。

(二)建立市场导向的校企合作利益驱动机制。

在校企合作过程中,企业追求的核心目标是效益的最大化,即利润最大化,学校追求的核心目标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双方的目标不同,但地位平等,这就需要双方遵循市场规律在满足市场和社会需要的前提下,寻求利益的结合点,实现互利共赢。从企业在校企合作中所获得的利益诉求看,很多企业关注的焦点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学校的综合实力决定其对企业的影响力。高职院校必须全面加强内涵建设,树品牌、创特色,积极发展面向地方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专业,增加专业的适应性和针对性,创办出符合社会发展、经济需要的特色专业、重点专业和试点专业。打造出与之相适应的优秀教学团队,培养高水平的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积极参与行业企业的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成为行业企业的技术能手和领军人物,解决企业的难题和攻关项目,形成较强的影响力辐射力,从而激励大型企业和知名企业合作的愿望,奠定校企深度持久合作的基础。“十一五”期间,我校共建成省级高职教育重点专业5个,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3个,国家级精品课程4门,省级(含教指委)精品课程18门,公开出版国家级规划教材28部。学校现有专业教师592人,其中具有“双师”素质的教师245人,建立了稳定的兼职教师资源库,常年聘请兼职教师240人,聘任楚天技能名师11人,拥有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初步形成了双师素质、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高职教育实训基地3个,省级高职教育实训基地6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436个。获得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三等奖3项。学生参加全国职业技术大赛共71项,共有482 名学生获奖。就业率持续保持在98%以上。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湖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等荣誉的获得,使学校社会影响力得到了显著提升。

2.学校的社会服务能力决定其对企业的贡献力。高职院校必须组建各专业、各领域的技术创新团队,通过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及推广、技术培训、技术攻关、联合开发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智力支撑、合作开发,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实际问题,提高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主动参与到校企合作中来,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形成紧密型的合作关系,增强对企业的服务力和贡献力。“十一五”期间,我校科研工作遵循“以科研为先导,以教学为中心”的总体思路,累计承担科研项目151项,其中国家级4项,省(部)级118项;主持科技部星火计划项目3项,主持省科技厅攻关项目2项;获得省级科技进步奖1项,市级科技进步奖9项,获得国家专利6项;教职工公开发表论文3200余篇;科技创新能力增强,实现了科研“服务教学,服务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目标。同时,实施了“与十县对接,与百村共建,与千企合作,促万户致富”的“十百千万”社会服务工程,社会服务能力明显提升。11名教师成为湖北省农业科技110首席专家及黄冈市科技顾问;培训企业员、农村实用人才等达50000人次,进行职业资格鉴定30000余人,传授生产实用技术102项,取得直接经济效益近5000万元。

3.培养企业实用、急需和满意的优秀人才是高职院校吸引企业校企合作的最大动力。从目前各大人才市场反馈的信息来看,一方面是企业招聘不到企业实用、急需的人才,一方面是各高校的学生找不到专业对口的用工岗位,这二者之间产生的巨大反差,表明学校的人才培养和企业的用人需求存在着明显的距离。针对这一问题,我校创新了“校县对接,校企合作,三赢共进”的办学模式,采用了“双境培养,双师共教,双证融通”的双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和“做中学,做中教,教学做合一”的教学模式。各二级学院积极与企业合作,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专业课程,共同制定教学计划,引进企业的能工巧匠、技术骨干到校任教和实训指导,引导企业文化和校园文化的融合,培养出符合企业需要的忠诚度较高的实用型人才。

4.解决企业生产、经营的临时性用工需求是校企合作的诱导因子。企业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其决策的基础是获得收益,要想企业参与到校企合作中来,并持续长久的合作,学校就必须有所付出和支持,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临时性用工需求。学校必须适应企业生产,了解合作企业的用人需求状况,并且按照企业需求合理调整教学计划,实行多学期、分段式的教学组织模式。按照企业实际用人需求的人数和时间,对学生进行分组或分班实现实习和教学的轮换,最终达到企业用人不间断、学校教学不中断,达到校企互动、工学交替,既服务于企业,又服务于教学。

(三)建立“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

1.建立专业校企合作理事会,总体协调校企合作工作。在学校理事会领导下,为促进校企合作,建立专业校企合作理事会。该理事会由相关行业企业人员、教学院系领导、专业负责人、部分骨干教师等组成。通过专业校企合作理事会,总体协调校企之间专业共建、课程共建、教学培训及兼职教师聘任、实训基地共建、学生实训实习与就业、先进技术研发应用与推广、员工培训等工作。高职院校可以根据专业及专业群情况,结合专业大类组建专业校企合作事事会,制订理事会章程,明确校企双方的责权利,促进专业共建、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

2.建立校企合作专业性学院,实现校企深度融合。高职院校根据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学校的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与知名企业联合组建校企合作专业性学院。合作企业和学校双方把校企合作专业性学院纳入发展战略,共同组建校企合作专业性学院管理机构,企业派出人员参与校企合作专业性学院的行政管理和教学管理,共同制定发展战略,签订校企合作协议书,起草专业性学院章程,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在如下方面开展全方位的校企深度合作: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员工)培训,技能鉴定,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实训实习组织,订单培养,毕业生就业,教师实践锻炼,师资互聘,教育教学评价,资金、设备、场地、技术等资产投入,技术研发与服务,宣传推广企业产品或服务等。使企业在合作中得到利益、得到发展,实现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

三、校企深度融合的措施

1.制订完善校企合作规章制度,促进校企合作持续规范开展。

争取政府出台《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法》等相关文件,充分体现政府在校企合作中的宏观调控、公共政策引导、公共财政支持的作用。完善涉及合作办学经费筹措、实训实习基地建设、实训实习耗纲补偿、教师互聘及兼职教师课时费补贴、合作技术研发应用、税费减免、校企合作工作绩效评估与表彰奖励等内容的相关制度,形成校企合作的协调机制、引导机制和激励机制。通过学校与企业的共同努力,制定校企合作章程,规范校企合作行为,形成校企合作的保障机制。与企业共同制订完善并实施专业双负责人制、人才互聘双重考核制、重要教学文件共同论证制、订单培养及员工培训制、技术研发及产学结合制、教学质量共同评价制等规章制度,保障校企合作良性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2.改革学校人事管理制度,激励教师服务行业企业。

将教师服务企业作为教师的责任进行明确,将教师服务企业绩效作为教师职称评聘、绩效考核、加薪晋级的重要指标之一,激励教师主动为企业和社会服务。完善教师全方位参与校企合作的制度,制定《专业教师下企业锻炼(服务企业)的管理办法》,实施专业教师密切联系企业制度,要求每名专业教师密切联系一家及以上企业。引导教师参与或承担技术研发、成果推广,参与企业员工培训,指导学生顶岗实习,帮助学生就业。创造条件,培养激励教师进一步提高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提高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吸引企业与学校合作。

3.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

校企合作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教学质量,使培养的学生能满足社会的要求。合作的企业只要能有助于学校达到这个目的,其他方面学校都应该让“利”给企业,这样的合作才能双赢。这就要求高职院校的领导层和决策层必须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全力支持校企合作,做到开放办学、灵活办学和合作办学。

4.建立有效的教学管理机制,保证校企合作的落实。

 

            校企合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学校内外诸多因素,如何协调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的关系,很重要的一项措施就是建立一套有效的教学管理制度与机制,以保证校企合作的落实与实施。因此,高职院校必须把校企合作写进学校的“十二五”发展规划,必须落实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之中,必须进入到教学实践过程和教学管理之中,制定校企合作管理办法,完善校企合作的相关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切实推进校企合作工作。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Copyright©2010-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登录入口
    版权所有 山东职业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专题网 鲁ICP060104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