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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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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的通知
2021-06-21 11:20 科学技术与社会服务处  科学技术与社会服务处 审核人:   (点击: )

各单位、各部门:

为推动我省文化和旅游事业繁荣发展,庆祝建党100周年,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科研申报工作(见附件1),我校课题申报具体事项如下:

一、选题要求

申请人应根据《2021年度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项目课题指南》(附件2)的要求,可按照已定题目,也可根据已定题目设计具体题目。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不符合本《课题指南》的申请不予受理。“建党百年红色文化和旅游研究”专题拟立项数为100项;综合类选题拟立项数为100项。

二、申请人条件

1.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须有同研究领域两名正高级职称人员推荐方可申报。

2.申请人填报课题组成员有关信息资料前,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的科研课题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他人的课题申报;课题组成员同一年度最多参与2项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申报。

4.正在进行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项目申报的课题负责人,以及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未完成者,不得申报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已完成者,应当提供相关证明。

5.鼓励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优秀青年学者和团队申报。

三、重要事项

1. 我校推荐名额为10项。课题支持经费为课题负责人自筹,我校将根据情况予以经费支持。

2. 课题结题时间自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至迟不超过1年半。以立项公告所示结题成果要求为准,结题成果为论文(1篇,阶段性成果发表在公开学术刊物)或研究报告(不少于1.5万字,查重率要求低于10%),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限结题。所有结题成果均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和电子版。

四、申报要求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以部门为单位于7月1日前将申报书(见附件3,每项一式5份,其中1份原件,4份复印件)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每项一式5份)上报至科技处810房间,同时电子版邮件发科技处李白露。

附件:

附件1: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

附件2:2021年度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申报指南

附件3:2021年度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申报书

科学技术与社会服务处

2021年6月21日


附件【附件1: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申报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2021年度山东省文化和旅游课题申报指南.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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