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部门首页  系部简介  专业介绍  党团建设  招生就业  校企合作  专业建设  实践条件  留学生培养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报到、二次派遣和调整改派工作的通知

2017年03月30日 15:11  点击:[]

一、报到

1、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 省内院校毕业生和省外院校山东生源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和单位要求的有关材料直接到接收单位办理报到手续;省外院校非山东生源毕业生在省内落实就业单位的,须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当年的招生大表(复印件加盖学校印章)到我厅办理审核、签转手续后,再到接收单位办理报到和落户等手续。

2、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省内院校山东生源毕业生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sdbys.cn),使用“网上报到”栏目,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报到”后,持签发到各市、县人事部门的就业报到证、毕业生证书和户口迁移证到相关的人事部门办理报到、落户等手续。

3、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省外院校山东生源毕业生回省报到的(含报到证签发到省人事厅报到的),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sdbys.cn)上注册后,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直接到生源所在市(设区市)人事部门办理报到、激活网上账号和落户等手续,省人事厅不再办理签转手续。

二、二次派遣

二次派遣是指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回生源地人事局的毕业生,在规定期限(自派遣之日起2年)内落实就业单位后,由负责鉴证的人事部门办理的派遣手续。2007年的二次派遣自7月16日起。

1、省内院校毕业生在省内落实就业单位的手续办理流程: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sdbys.cn),与接收单位在网上签订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暂不具备网上签约条件的,可签订纸质就业协议书。具体操作如下:毕业生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sdbys.cn)进入个人专区,使用“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功能,将接收单位信息录入到网上并下载打印出来),网上鉴证后,打印出来并加盖相关公章------>到生源地人事局开退函------>带以上材料到负责鉴证的人事部门办理派遣手续。

2、省内院校毕业生出省就业的手续办理流程:向学校申请省外就业协议书与接收单位签约,并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sdbys.cn)上录入签约信息------>到生源地人事局开退函------>带以上材料到省人事厅办理派遣手续。

3、省外院校山东生源毕业生在省内落实就业单位的手续办理流程:持原学校发的就业协议书与接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到负责鉴证的人事部门办理鉴证和派遣手续。其中异地就业的(含人事代理的),须出具原报到地人事部门同意其异地就业的函。

4、省外院校非山东生源毕业生在省内落实就业单位的手续办理流程:持原学校发的就业协议书与接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到负责鉴证的人事部门办理鉴证手续,经省人事厅审核同意后办理派遣手续。

三、调整改派

毕业生的调整改派是指就业报到证已签发到接收单位,在改派期(1年内),因特殊情况与原接收单位解除就业协议,与新接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申请回生源地就业,由各级人事部门办理的改派手续。2007年的调整改派自8月15日起。

1、省内院校毕业生在省内改派手续办理流程:毕业生与原接收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可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sdbys.cn)走网上解约流程,打印出解约函------>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sdbys.cn),与接收单位在网上签订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暂不具备网上签约条件的,可签订纸质就业协议书。具体操作如下:毕业生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sdbys.cn)进入个人专区,使用“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功能,将接收单位信息录入到网上并下载打印出来),网上鉴证后,打印出来并加盖相关公章------>就业协议书鉴证和派遣手续由新接收单位的同级人事部门办理。

2、省内院校毕业生出省改派手续办理流程:向学校申请省外就业协议书与接收单位签约,并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sdbys.cn)上录入签约信息------>与原就业单位的解约函------>带以上材料到省人事厅办理派遣手续。

3、省外院校山东生源毕业生在省内改派手续办理流程:持原学校发的就业协议书与新接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与原就业单位的解约函------>带以上材料到新接收单位同级人事部门办理鉴证和派遣手续。

4、省外院校非山东生源毕业生在省内改派手续办理流程:持原学校发的就业协议书与新接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与原就业单位的解约函------>带以上材料到新接收单位同级人事部门办理鉴证手续,经省人事厅审核同意后办理派遣手续。

5、解约后回生源地的改派手续办理流程:省内院校山东生源的毕业生带报到证、解约函到生源地市级人事部门办理;省内院校非山东生源的毕业生带报到证、解约函、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接收函到省人事厅办理;省外院校山东生源原就业单位在省内的,带报到证、解约函到生源地市级人事部门办理。

山东省人事厅毕业生就业处

2007年7月

版权所有:山东职业学院 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23000号 邮编:250104 监督电话:0531-86942472
宣传统战部、信息中心制作维护  鲁ICP备09068550号-1   鲁公网安备 370112020004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