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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2012-03-27 11:46   审核人:   (点击: )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11〕132号),结合学院教育教学实际,现将我院2012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2日到4月6日放假。3月31日(周六)、4月1日(周日)、4月7日(周六)、4月8日(周日)正常上班,分别上4月2日(周一)、4月3日(周二)、4月5日(周四)、4月6日(周五)的课。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做好值班安排,并将值班表于3月30日(周五)下班前通过OA传送到办公室石国华处。
2.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学院安全保卫、防盗等各项工作,加强清明节期间的防火工作。带班学院领导要兼顾新、老校区,检查值班情况,处置突发问题。值班干部要坚守岗位,认真巡查学院重点部位,做好值班记录。要保证值班电话66772014畅通,确保随时接听电话,遇有突发及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及主要领导汇报。值班时间为每日9:00至次日9:00。
3.学生处、各系放假前要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全面掌握离校学生离、返校时间;各系值班人员要深入教室、宿舍,随时了解掌握学生的学习、生活以及外出情况,切实做好在校学生的管理工作。
4.保卫处要加强门卫管理,切实落实好出入校园登记制度,进入学院的外来人员、车辆一律登记。要加强校内巡逻,加大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校园安全。
5.总务处安排好值班车辆。
 
 
         办   公   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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