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制度建设并组织落实。
2.制定学院招生计并提出专业调整建议。
3.制定学院招生章程,负责招生宣传咨询、网站维护以及相关信息审核发布。
4.负责与企业开展就业合作,收集招聘信息,组织毕业生就业推荐、招聘双选会、签订就业协议。
5.负责毕业生就业情况跟踪调查和用人单位信息反馈的管理。
6.负责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工作。
7.负责学生的创业就业指导,牵头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工作。
8.承担山东省轨道交通职业教育集团秘书处、学院校企合作办学理事会秘书处工作。
9.负责校友联络工作,承担校友会秘书处工作。
10.负责学生招生就业档案管理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