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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山东省职业教育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名单的通知(鲁教师函〔2018〕17 号)
2018-07-03 14:42   科学技术与社会服务处   (点击: )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
(2017—2020 年)的意见》(教师〔2016〕10 号)、《山东省教育
厅关于实施第二批职业教育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建设计划的
通知》(鲁教师函〔2018〕9 号)要求,经个人申报、学校推选、
市级审核、省级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第二批山东省职业教育
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 100 个,现予以公布。
实施职业教育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
十九大精神,全面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
举措。希望获得命名的单位和团体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采取
师徒传承和合作研发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开展中高职教师团队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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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和技艺技能传授活动,促进中高职教师实践教学能力、科研教
研能力、团队协作能力、技术应用与创新能力协同提升,培养造
就一批师德高尚、素质优良、技艺精湛、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
高素质双师型教师,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各市、各学校要加
强对平台建设的管理和指导,在各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加大经费
投入力度,提高平台建设效益。我厅将依据平台建设方案、条件
保障、研修和培训物化成果、主要经验和做法、辐射范围与影响
力等进行绩效考核评价。评价结果优秀的将遴选推荐国家级教师
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评价结果较差的将取消项目资格。
附件:第二批山东省职业教育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名单
                                 山东省教育
                                2018 年 7 月 2 日
附件【关于公布第二批山东省职业教育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名单的通知(鲁教师函[2018]17号).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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