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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院科级干部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学习测试工作的通知

2018-09-11  点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联合下发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学习测试工作的意见》(鲁纪发〔20189号),就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党纪法规和廉知识学习测试工作提出要求。依据文件要求,就组织学院科级干部集中测试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测试对象

集中测试对象为全院科级干部。

二、学习测试内容

党员干部学习测试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党章、宪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新时代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大决策部署,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中各项纪律要求及纪律、政务处分条规,干部选拨任用政策法规和纪律要求,以及其他履行岗位职责应掌握的党纪条规和廉政法规知识。

非党员干部学习测试内容为除党内法规外的相关内容。

三、学习途径

以自主学习为主。省纪委监委网站(http://www.sdjj.gov.cn/)已经开设学习测试专栏,上线学习测试题库,链接相关文件,供党员干部和非党员干部自主学习、模拟测试。也可关注“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用手机版进行学习测试。

四、测试安排

学院科级干部集中测试:测试时间201810X日,

测试分为两场:

第一场:上午9:0010:00

第二场:上午10:2011:10

测试地点:学院铁道信号与信息工程系3308微机室。

五、测试方式

测试人员按照测试时间和测试座号参加测试,测试采用计算机闭卷考试,由计算机随机抽取80道测试题,总分100分,其中判断30题,每题1分;单项选择3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20题,每题2分。测试答题时间为50分钟,提交后由计算机当场生成成绩,80分及以上为合格。

学习测试题分党员干部卷和非中共党员公职人员卷。党员干部适用全部学习测试题,非中共党员公职人员适用除党章党规党纪外的学习测试题。测试时,分别从相应学习测试题中随机抽取。

六、测试结果运用

测试成绩作为被测试人员提拔任用的条件之一,测试成绩不合格者暂缓使用。违反测试纪律者,取消测试成绩,不得参加补考测试。测试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七、有关要求

1.学院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传达到每位党员干部,精心组织学习测试工作,并结合实际做好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学习测试拓展延伸工作。

2.凡属测试范围的党员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都要参加测试。因工作原因未参加集中测试人员,由所在党总支(直属支部)书面向学院纪委办公室说明原因,与集中测试成绩不合格人员统一补考。

3.测试人员要严格遵守测试纪律,按时参加测试,对严重违反测试纪律的,取消测试成绩并不得参加补考。

 


 

                                     学院纪委办公室

           201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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