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报告(2025年度)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院(部)、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做好中国职业教育质量报告(2025度)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5〕18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质量报告(2025年度)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函〔2025〕25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报告(2025年度)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内容
(一)学校年报
学校年报主要内容包括:人才培养、服务贡献、文化传承、国际合作、产教融合、发展保障、面临挑战七个部分,重点呈现学校在深化内涵建设、产教融合等方面的工作成效,客观总结高技能人才培养、服务贡献、文化传承,牵头或参与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推进职业教育专业、课程、教材、教师、实习实训教学关键要素联动改革,利用数字化技术服务学生学、教师教、教学管,学校面向社会开展职业培训,打造国际化职教品牌等方面的成果。
(二)企业年报
企业年报内容要充分展现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源投入、专项支持、参与教学关键要素改革、牵头或参与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助力合作院校随企出海等方面的做法、成效和问题。
二、编制要求
(一)整体要求
年报编制须以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数据为基础,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特色、经验、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内容主体部分要有支撑文字内容的图片、数据分析图、数据分析表、典型案例等,注重与上一年度年报的比较分析,确保数据客观、真实、准确。
(二)图片要求
图片选择须把握五个原则:一是不存在侵权问题;二是反映所在部分的主题;三是全文图片大小一致,单独插入,不要组合图片;四是图片下方配有文字说明;五是图片为JPEG格式,像素不小于1600×1200,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三)案例要求
典型案例应体现代表性、多样性,主题鲜明,表述严谨、精炼、准确、流畅,案例要独立成文,有案例编号、标题(不超过16字)、具体做法、示范推广价值等,每个案例字数不宜超过300字。
三、任务分工
(一)学校年报
年报编制任务涉及办公室、组织统战部、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财务基建处、后勤保障处、团委、二级院(部)、国际交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科技与社会服务中心、产教融合中心、职业高等教育研究院等部门,具体任务分工见附件1。根据省教育厅的通知要求,需要将关键数据指标融入年报,可以以文字、数据图表等形式展现,具体分工见附件2。
(二)企业年报
各二级学院要结合校企合作及双元育人实际情况,精心选择与我校长期开展校企合作,且成果丰富的企业,结合企业年报编制内容,共同撰写企业年报,每个学院提交1份企业年报。
(三)典型案例
各二级院(部)及相关职能部门应结合工作实际,凝练总结典型案例,原则上报告重点展示内容均须提交1个典型案例。
四、其它事项
各二级院(部)及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并于12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稿发送至教务处赵越老师邮箱2180@sdp.edu.cn。
教务处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