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本栏点击排行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五四表彰 >> 正文
关于开展2013—2014年度 共青团“五四”评先表彰活动的通知
作者:2014-04-30 00:00:00 点击: 

轨道交通学院、各系团总支,教工团支部:

2013年以来,我院各级共青团组织紧密围绕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中心工作,坚持党建带团建,积极融入全院工作大局,服务并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大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校园文化活动、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成绩,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的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为总结经验,弘扬先进,进一步调动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营造团内创优争先的浓厚气氛,经学院团委研究决定,于今年“五四”期间评选和表彰一批在全院共青团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一)坚持突出业绩、体现激励的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坚持注重特色、鼓励创新的原则;

(四)坚持实事求是、发扬民主的原则。

二、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表彰对象为全院各二级院系基层团组织和共青团员、共青团干部、青年志愿者及优秀社团(协会)指导教师。

三、表彰类型

本次评比表彰分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一)先进集体

1.“五四红旗”团总支;

2.先进团总支;

3.“五四红旗”团支部。

(二)优秀个人

1.优秀共青团员;

2.优秀共青团干部;

3.优秀青年志愿者;

4.“十佳”共青团员;

5.“十佳”共青团干部;

6.“十佳”青年志愿者;

7.青年岗位能手。

四、评选标准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

申报对象应组织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严格遵循民主程序按期换届,认真贯彻执行“推优入党”制度;团总支成员政治素质高,严于律己,工作作风扎实,团结协作;主题教育活动扎实有效,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科技创新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按时足额缴纳团费和对团员进行团籍注册;认真完成团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有创新,在重大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

申报对象能认真贯彻《共青团支部工作条例》,结合支部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支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活动;支部全体成员具有较强的团员意识,支部组织生活正常、团日活动有特色,团支部工作记录比较完善;支部委员能团结协作,与班委成员密切配合;本支部在学习、工作等方面处于领先地位,受到团员青年拥护;本支部学生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

(三)优秀共青团员

推荐对象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政治活动;思想积极要求进步,关心集体和同学,集体荣誉感强,在团支部和班集体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学院或二级院系组织的各项学生活动,主动按时交纳团费;学习成绩优良,获得C等及以上学业或操行奖学金;模范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违反校规校纪现象发生。

(四)优秀共青团干部

推荐对象应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热爱团的工作,事业心和责任心强,有开拓创新精神;工作务实求效,作风深入扎实,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工作积极主动,富有特色,成绩显著,受到广大团员青年的肯定;学习成绩优良,获得C等及以上学业或操行奖学金。

(五)优秀青年志愿者

推荐对象应为各二级院系学生公益服务组织在册成员;能认真学习党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先进理论和思想,思想积极进步,道德品质高尚;认同志愿服务精神,热心参与各类公益服务活动,作风正派,能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服从工作安排,工作认真负责;本年度参与志愿服务时间原则上要求不少于10小时。

(六)“十佳”共青团员

推荐对象除具备优秀团员评选条件外,应在学习、思想等方面表现突出,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校园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学习成绩优秀,两学期都获得B等及以上学业或操行奖学金。

(七)“十佳”共青团干部

推荐对象除具备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条件外,应在学习、思想等方面表现突出,社会活动能力强,在各级各类学生活动中成绩出色,积极为同学服务,在广大团员青年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逆境中顽强拼搏,自立自强且品学兼优;学习成绩优秀,两学期都获得B等及以上学业或操行奖学金。

(八)“十佳”青年志愿者

推荐对象除具备优秀青年志愿者评选条件外,能在广大团员青年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有实干精神,积极组织、发动身边的同学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自觉维护青年志愿者形象,对公益服务组织有一定的突出贡献;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中工作认真负责,勇于开拓进取,有效完成上级 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本年度参与志愿服务时间原则上要求不少于20小时。

(九)青年岗位能手

推荐对象应为在学院工作满一年以上且指导相关学生社团(协会)的青年教师,原则上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内;政治立场坚定,职业道德高尚,敬业爱岗,业务精湛,甘于奉献,学生一致好评;熟练掌握本专业各项业务技能和理论知识,业务精湛,勇于创新;积极组织所带学生社团(协会)开展活动,参加各类技术比武、技能大赛等活动,荣获校级以上荣誉称号、科研成果者优先。 

五、有关要求

(一)各院系团总支要以开展评比表彰工作为契机,大力宣传基层典型组织和个人优秀事迹,充分展现先进青年的优良风貌,在广大团员青年中倡导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要通过此次评比申报推荐工作,进一步推动共青团工作和活动的深入开展,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各院系推荐的“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共青团干部、“十佳”青年志愿者须从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中产生。曾受到违纪处分者不得参加评选。

(三)“五四红旗”团总支由各院系自行申报,团委会同学生工作处评选产生表彰单位。各院系务必按照分配名额择优推荐优秀组织和个人。优秀组织和个人评选推荐对象以2012级为主,兼顾2011、2013级。

(四)各院系团总支要认真做好优秀集体和个人的考察、推荐和申报工作,严把质量和程序关,各项评选均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进行,以组织生活的方式开展,并将评选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要认真组织填写推荐表和事迹材料,及时申报,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五)推荐申报表及相关事迹材料务必于2014年4月30日前报学院团委办公室。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以院系为单位报送,同时提交电子版参评材料。

 

附件:

1.先进集体、优秀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山东职业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3.山东职业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4.山东职业学院“十佳”共青团员申报表

5.山东职业学院优秀青年志愿者申报表

6.山东职业学院“十佳”青年志愿者申报表

7.山东职业学院“十佳”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8.山东职业学院青年岗位能手申报表

9. 山东职业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共青团山东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