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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弘扬雷锋精神,志愿服务社会”青年志愿者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2012-12-01 00:00:00 点击: 

各团总支、各青年志愿者服务组织:

2012年3月5日是全国第49个“学雷锋纪念日”,也是第13个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为响应省文明委开展“学雷锋,做山东好人”活动的号召,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提升学生的志愿服务能力、实践能力和人文素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营造有序、清洁、健康、向上的校园氛围,发挥“活动育人”的作用,努力推进和谐校园建设,根据上级团组织的统一安排,结合我院实际,学院团委决定开展以“弘扬雷锋精神,志愿服务社会”为主题青年志愿者服务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团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弘扬雷锋精神,志愿服务社会”为主题,以服务学院发展和共建和谐社会为切入点,围绕服务活动需要,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推动志愿服务活动的深入开展,努力提高广大团员的服务意识、模范意识、文明意识、奉献意识,为构建和谐校园,服务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二、活动时间

2012年3月,其中3月5日为全院“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统一行动日。

三、活动内容

(一)继续深入推行青年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各团总支要把规范青年志愿者注册管理制度作为重点,面向全院,招募具有较强责任心、有一技之长的青年团员加入注册青年志愿者行列,不断壮大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伍。各团总支要定期向学院团委上报注册青年志愿者招募情况,并做好相关志愿者注册认定、档案收集、活动开展、评优评先等工作。

(二)为纪念毛泽东主席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49周年,学院团委将2012年3月5日定为全院 “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统一行动日。各团总支可以通过图片展览、“雷锋”系列影片展播、主题班会、主题讨论、演讲等活动形式,深刻领悟“雷锋精神”丰富内涵,利用网站、微博、报纸、宣传栏等宣传平台,大力弘扬“雷锋精神”,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积极践行“雷锋精神”,让广大团员青年在实践中锻炼品格,提升素养,凝练品质。

(三)利用“3.8”妇女节、“3.12”植树节、“3.15”消费者权益日、“3.21”世界森林日、“3.22”世界水日等节日和重要契机,组织青年志愿者结合学院发展、建设实际,宣传节俭、环保理念,开展植绿护绿、清除白色垃圾、清除非法张贴物等环保服务活动以及节约用水、用电、勤俭爱校等环保公益活动,并从自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做好节俭、环保宣传,提高环保意识,为构建和谐校园发挥志愿服务的独特作用。

(四)继续开展敬老助残,扶贫帮困等志愿服务活动。各系团总支、青年志愿者组织要继续扶助社会弱势群体,巩固开展社会保障体系所需的助贫帮困、敬老助老、生活服务等传统服务项目。关注民生问题,关注残疾人士、下岗失业人群、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通过落实服务对象、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人员,促进志愿服务活动的深入、持久开展。

(五)深入社区,开展社区共建活动,加强青年志愿者活动基地建设。青年志愿者社区服务行动的重点放在城区和学校周边,主动与有关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和希望小学联系,积极推进青年志愿者活动基地建设,组织青年志愿者深入社区,走向社会,积极开展政策宣传、生活服务、义务家教、法律援助、文艺演出等具体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为学校附近的希望小学、五保户、军烈属、孤寡老人、残疾人为重点的困难群众开展送温暖活动。

(六)积极联系省、市红十字会、省献血办、省血液中心,做好“红十字”人道援助和义务献血等工作,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青年志愿者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的意义,把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作为当前开展青年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有效载体来抓,使活动成为青年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途径。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团总支要加强领导与指导,统一部署,形成合力,要以城市、社区服务为活动重点,主动与附近社区、街道、文明窗口等共建单位团组织联系沟通,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广大青年志愿者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开展富有成效和特色的活动。

(三)严格管理,准确记录。各系团总支和青年志愿者组织要将志愿服务的信息进行及时汇总,统一管理,指导学生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填写服务纪录。

(四)挖掘典型,加强宣传。各团总支要充分借助校内、外新闻媒体,注意典型事迹,大力宣传青年志愿者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宣传青年志愿者在为学校、为社会、为群众服务过程中体现的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时代新风。

(五)注重活动实效。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把团委的集中活动与本系的具体活动、特色活动结合起来,丰富和充实活动内容,吸引广大青年学生踊跃参与,要注重寓教育于具体生动的志愿服务活动之中,使青年在参与服务中受教育,做贡献,增才干。要处理好活动集中开展与经常性、长期性的关系,推动青年志愿者行动各项工作的持久开展。

五、青年志愿者行动先进事迹和个人评选活动

学院团委将于年底共青团工作表彰大会上对本年度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进行总结表彰,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各团总支应在本年度青年志愿者服务月活动结束后对相关工作进行总结,推荐优秀,树立典型,弘扬志愿精神,激励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参与青年志愿者行动并坚持长期有效的服务,让志愿服务成为和谐校园的新风尚。

奖项设置:“优秀青年志愿活动”8个、“十佳”青年志愿者10名。

评比条件:

(一)“优秀青年志愿活动”参评条件为:活动新颖、有创意,活动组织、安排周密,得到被服务单位的较高评价,有较好的社会反响,活动影响力大。

报送材料要求:1000字以内的志愿服务活动事迹简介;本项志愿服务活动相关影像资料不少于10张。

(二)“十佳”青年志愿服务者参评条件为:青年志愿者组织注册会员,本年度参与志愿服务时间累计10小时以上的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作出过突出贡献,有良好反响和社会影响的青年志愿者。

报送材料要求:各团总支“十佳”青年志愿者候选人推荐3名;500字以内的志愿服务事迹简介;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本人相关影像资料不少于4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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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