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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让我们一起来了解
作者:2022-04-15 11:10:58 点击: 

  2022年4月15日,是我国第7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国家的宣传主题为: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深入开展宪法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网络安全法等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着力推动大安全理念深入人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我们向全体师生发出倡议: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让我们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统筹疫情防控,扎实学习好国家安全教育,让安全理念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让我们积极响应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深刻领悟“十个坚持”,不断提升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和能力,坚决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让我们积极参与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增强国家安全意识,严守国家安全有关规定,自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义务,汇聚起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力量,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作出应有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接下来我们来学习宪法中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国家维护社会秩序,镇压叛国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制裁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和其他犯罪的活动,惩办和改造犯罪分子。

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它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努力为人民服务。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第五十五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让我们共同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此外,该条还明确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国家安全是定国安邦的重要基石,维护国家安是全国每一个青年大学生共同责任,国家安全,关乎你我学习国家安全知识,增强国家安全意识,让我们共同担起这份的责任

图片来源:国安宣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