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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报2015-2016学年度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先进事迹材料的通知
2016-11-29 15:28   审核人:

各系:

按照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为了进一步展现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的精神风貌,鼓励广大高校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拟在全国五万名推荐获得2015-2016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中遴选出最优秀的学生,采取适当形式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并准备编辑出版《2016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风采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选拔事迹突出、具有代表性的获奖学生1人,我校将择优上报1名到省资助管理中心。

二、学生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介、个人事迹(正文)和师长点评三部分。

(一)个人简介:个人简介13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院系、专业、入学年份、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限校级以上)。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列出,同一类奖项取级别最高者。

(二)事迹正文:个人事迹包括标题与正文两部分。标题要简练精确,集中反映中心思想。正文要主题突出、语言流畅,以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有血有肉的故事性叙述,尽量避免将思想品德、学习成果、实践创新、感恩回报等几方面内容简单机械地罗列成文。2000字左右,人称不限。

(三)师长点评:师长点评由学生所在学校校级领导,或有较大影响力的院系负责人、专家、学者对获奖学生优秀事迹进行精辟评述,要注明点评人的职务、职称、姓名等。100字以内。

(四)报送材料中无需附带个人照片、获奖证书等,请勿将个人照片、获奖证书等扫描放入文章中。

三、选报材料于11月28日下班前以电子版方式和纸质版报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各系要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此项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准时报送材料。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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