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同学: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学分制收费行为的紧急通知》(鲁教财函〔2019〕19号)和《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字〔2020〕2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本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对象及缴费时间
(一)缴费对象:实行学分制收费的2020级学生
(二)缴费时间: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4日
(三)具体缴费金额,请登陆山东职业学院微信公众号缴费服务平台查看个人缴费账单,学分学费收费标准为100元/学分,计算依据为个人教务系统选定学分。
二、缴费方式
山东职业学院微信公众号缴费服务平台现已开通,各位同学可通过关注我校微信公众号在线缴纳各项费用。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
http://www.sdp.edu.cn/cwc/info/1098/1133.htm
三、有关说明
(一)缴费前,请务必确认个人信息及账单金额。学分学费收费标准为100元/学分,计算依据为个人教务系统选定学分。例如,张某某同学本学期选课学分为22.7分,则应收学分学费为22.7*100=2270(元),账单金额应该显示2270元。
本学期学分已由教务处组织学生完成确认,如有疑问,请咨询教务处贾老师,咨询电话:66772232。
(二)目前学校缴费系统默认微信支付,缴费时支持使用微信零钱及绑定的储蓄卡、信用卡支付,请保证所选支付方式的账户余额足够全额支付账单金额。
注意二类卡限额10000元。
(三)缴费中如对收费缴费平台操作有疑问,请咨询财务审计处张老师,咨询电话:0531-66772229。
财务审计处
学生工作处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