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部门首页  学院概况  党建工作  招生就业  校企合作  教学科研  学工园地  山东省职业教育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 

平台管理制度

平台管理制度

生物工程系平台团队成员管理办法

2018年12月21日 19:45  点击:[]

生物工程系平台团队成员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平台建设成效,严格规范团队内部教师、企业兼职教师、学生的准入条件,真正培养一支高技能、高素质的教师团队,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平台团队教师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2.热爱教育事业,熟悉学校教学工作,能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来自学院、行业、企业、研究机构,有丰富实践经验,能胜任受聘课程的教学任务和研发创新与技艺传承的技能大师或研发人员。

4.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年龄不超过60岁。有突出技能的能工巧匠可适当放宽。

二、平台兼职教师聘任

1.结合平台建设需求和技艺传承培养需要,与知名企业合作,设置兼职教师岗位,形成主要实践技能课和技艺传承由兼职教师讲授的机制。

2.平台兼职教师由教学系部负责聘任。系部组织人员对兼职教师进行试讲和面试,考核合格者,并报经教务处批准方可聘用。教学系部和平台做好兼职教师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兼职教师登记表,专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承担的教学任务等。

3.教学系部需要与聘用的兼职教师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

4.兼职教师聘用情况需要在组织人事处备案,备案内容包括兼职教师登记表,兼职教师承担的教学任务汇总表。

三、平台教师管理

1.平台兼职教师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平台负责。兼职教师一经聘用,编入应团队,并参加部分教研以及平台研修活动。平台按照计划,合理安排授课、技艺传承、研发创新等任务。

2.平台所有教师的工作纳入正常平台建设监控范围,根据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其业绩评价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不达标者不再聘用。

3.兼职教师聘用经费及有关规定纳入学院年度经费预算,根据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4.平台建设成员根据个人的工作情况及其本条件,自愿申请加入团队,建设过程中有特殊情况,也可申请退出,双方采取自愿组合协调合作的原则。



生物工程系

                                          2018年9月


版权所有:山东职业学院 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23000号 邮编:250104 监督电话:0531-86942472
宣传统战部、信息中心制作维护  鲁ICP备09068550号-1   鲁公网安备 37011202000496号